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今日以上苍之名发誓,不曾指示SRC国际公司前董事经理兼首席执行员聂法依沙把来自SRC的4200万令吉资金,通过SRC子公司Gandingan Mentari和Ihsan Perdana转账进入其私人账户。
纳吉涉及SRC公司4200万令吉的洗钱案今日进入第16天自辩,他在辨方律师法汉交叉盘问时说,从财长机构旗下的公司收取汇款,再以某种方式汇入其个人银行账户的行为,对他而言非常荒谬。
他表示,若要行骗,还将钱汇入个人账户,那他就是愚蠢之人。
纳吉强调,没有任何证人能够指证这是他下达的指示,也没有证据指4200万令吉是给予他批准政府担保的贿赂,也完全没有理由指他得知有关4200万令吉之事。
他说,没有证据显示他曾指示聂法依沙这么做,也没有证人出面证实有此事。
他指出,前副首相丹斯里慕尤丁及前乡村及区域发展部长拿督斯里莫哈末沙菲益遭撤换,是因为他们违背就职宣誓及集体责任的原则,因他们议论官方机密法令下的1MDB及SRC。
纳吉说,他并非是第一个撤换部长的首相,现任首相敦马哈迪过去撤换更多部长,并表示身为首相,他不能给予人们一种内阁成员不团结的印象。
他也说,内阁成员受到集体负责原则的约束,但并不代表他们不能不同意首相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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