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燃放鞭炮课题引起民众混淆,全国副总警长拿督马兹兰对此重申,只有45种烟花炮竹获准售卖和燃放。
他今日发文告指出,燃放烟花炮竹依然在1957年爆炸物法令下受到管制,不过内政部批准营销商在佳节期间进口、存放和售卖44种HAPPY BOOM和1种POP POP。
他说,其中36种HAPPY BOOM和POP POP可以公开售卖,包括店铺、杂货店、百货公司等,并需要拥有执照和安全的存货地点。
其余9种HAPPY BOOM则是由社团或个人在符合条件下,可向烟花进口公司购买,但不可公开或网上售卖,18岁以下更不能购买。
另外,连锁商店只允许售卖1种POP POP,而餐厅或饮食店则不允许售卖任何烟花炮竹。
除此之外,为了不打扰民众和安全理由,凌晨12点后不允许燃放烟花炮竹,也必须在安全与空阔的地方燃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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